拖欠工程款被拘 老赖状告法院(图)

http://cq.house.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07:09  重庆晚报
拖欠工程款被拘老赖状告法院(图)

被查封的房屋,门上的封条不知被谁撕掉了。记者吴子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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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当被告,向媒体喊冤。面对采访,告状人也叫屈。究竟为何?

  昨天,市五中院对这起司法拘留引发的民告官案进行听证。孰是孰非,尚无定论。

  马女士:

  “法院错误拘留我”

  这起行政官司缘起法院在两年前对马女士的司法拘留。

  马女士是重庆渝长建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渝长公司)法定代表人。昨天,她没有出庭。她的委托代理人、重庆奇方律师事务所都律师称,2006年3月6日,南岸区法院在执行渝长公司工程款一案时,被执行人是渝长公司。马女士既未妨碍诉讼,也未妨碍执行,法院却错误拘留了她。

  为此,他们向市五中院申请,要求确认南岸区法院的拘留错误。

  法院:

  “她是恶人先告状”

  “太过分了,简直是恶人先告状。”接到传票不久,南岸区法院有关法官即向本报投诉。直到昨天上法庭,该院代理人还在喊冤。

  南岸区法院的代理人称,渝长公司和重庆安达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安达利公司)是工程上的合作伙伴,渝长公司拖欠31万余元工程款,导致双方翻脸。法院判决渝长公司支付给安达利公司工程款。2005年11月29日,安达利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渝长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付钱。而该公司收到后,既不到法院申报财产,又不付钱。执行法官到该公司注册地查找,却发现这家公司人去楼空。此前,法院根据安达利公司的申请,冻结了渝长公司在四川外语学院的工程款35万元(根据本金、利息、执行费等确定的数额进行冻结)。但马女士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况下,在四川外语学院领走此款。执行法官随后多次联系,她始终未露面。

  2006年3月6日,执行法官终于找到马女士,但她拒绝提供公司当时的经营地址、拒交身份证核对身份、拒绝兑现工程款。当天,马女士声称没钱,法院于当天下午5点许采取司法拘留。当晚8点36分,因其出具保证书,法院解除拘留。

  当时,马女士“保证在2006年3月7日支付5万元,余款保证在同年6月30日前付清”。但她交了5万元后,就再未兑现。没想到她一现身,就把法院告了一状。 本组稿件由记者 罗彬 莫雪庆采写

  马女士:

  自称不知昨天开庭

  请记者与律师联系

  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上马女士时,她自称尚不知昨天开庭,因时间太长,父亲也刚去世,现在头脑较乱,一时理不清楚。她让律师与记者联系。

  都律师称,在两个公司的经济纠纷中,被执行人是渝长公司,渝长公司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案件的核心问题。如果有财产而抗拒执行、转移财产,是可以拘留法定代表人的。而渝长公司从2005年以后就没有业务,出现了资不抵债的状况。现在公司没有人员,也没年检,但未注销。如果渝长公司有钱,肯定是要还的。马女士只是渝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不可能来帮公司还钱。所以法院不该拘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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