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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上庭要五通费明白账

http://cq.house.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8:11  重庆晚报

  本报讯 南坪大厦4户业主认为开发商多收了五通费,为此起诉,向开发商要五通费的明白账。开发商表示,他们账目清楚,没多收钱。

  杨治学是南坪大厦业主,昨天是以辜雄枫等4户业主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杨治学称,这4户业主在2001年12月支付了5500元五通代收费。此前,开发商和物管公司联合出具通知,称楼盘配置、户数、公摊有所不同,每户的五通费也不一致,现在按5500元/户预收,确定后多退少补。

  2006年7月15日,开发商对五通费进行公示,确定住宅的五通费为5514.42元/户。其中,水电人工及材料费1826.42元、电“一户一表”安装费540元、闭路电视安装费420元、天然气安装费2728元。

  杨治学等业主提出质疑。他称,根据我市2001年11月7日开始执行的商品

房价格计算相关规定,及市物价局对于五通费的规定,自来水管安装费不能计算在五通费中,这部分费用应该计算在建筑成本里。同时,天然气安装初装费和安装费也只有2150元。按照这个计算方法,开发商多收了2000元。为此,辜雄枫等4户起诉重庆宏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宏源公司),要求退还2000元及利息。

  宏源公司代理人称,收费是“阳光”的,不存在多收。2000年前,业主的水电气安装是由开发商和水电气的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他们根据实际发生的安装费用进行分摊。比如安装天然气产生的费用,不仅包括初装费和安装费,还有通气工本费、设计费、放空费等12项,这些钱都是燃气公司收取,他们只是代收。

  开发商的代理人还称,我市商品房价格规定是在南坪大厦项目交房之后出台的,对该项目没有效力。同时,此案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应当驳回起诉。

  杨治学等业主称,他们一直在为五通费而维权,并用拒交物管费的方式进行过抗议,所以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因需要补充证据,该案昨天没有宣判。(记者 罗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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