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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内有输变电设施 售房须公告http://cq.house.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07:1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时新)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一项新的规定要求,今后如果楼盘周围50米建有110kv以上输变电设施,开发商必须在售房时告知购房者。 昨天,在巴南区某新建小区刚接房的刘先生,打开新房的卧室窗户,发现正对着20米开外的街边电线杆上的高压电线。他立即到售楼部投诉,却发现自己与开发商签的协议上并没有包含任何关于输变电设施的条款。“就像吃了哑巴亏。今后要是辐射得了什么病怎么办啊?”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市环保局相关部门透露,目前接到的市民对房地产项目周边的输变电设施投诉正在增多。 产生的辐射影响健康 老百姓的担忧并非多余。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多个机构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确认高压输电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是人类可疑致癌物。大量研究还证明工频电磁场与另外一些人类疾病(如神经系统疾病)的关联性。居民,尤其是儿童和老人对工频电磁场更为敏感,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设施太近,人们患白血病、癌症的机率将大出很多,甚至可能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 安全距离外可免受伤害 专家介绍,在安全距离以外,能避免受到电磁辐射的伤害。目前,经过重庆辐射专家的测定衡量,最终认为,电压在11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设施,安全距离原则要求应大于50米。 开发商应及时公告 市环保局于日前下发通知,对房地产建设项目作出严格规定:周边50米范围内已建有电压在110kV以上输变电设施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将电磁辐射纳入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之中,并在售房时向购房者公告。而周边200米范围内未建成但规划有电压在110kV以上输变电设施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将输变电设施的基本情况向购房者进行公告。 同时,市环保局还要求各区、县环保局在审批房地产建设项目时,发现电磁辐射的相关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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