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后没签合同 开发商拒退购房定金

http://cq.house.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0:51  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全球金融危机下,房市低迷,购房者肯定是觉得买贵了,不愿意签订购房合同,因此拒绝退还两万元定金。昨日,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九龙坡法院,要求开发商如数退还定金。

  原告刘小姐于8月7日,选中了九龙坡区朵力·尚美国际一套面积56平方米,总价28万元的小户型。在签订了购房协议后,刘小姐向开发商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并约定于8月14日签订正式合同。

  但刘小姐称,去办理按揭手续时,银行称两口子收入至少得达到每月还款额1700的两倍,即3400元才予以办按揭。而刘小姐的收入没达到。8月25日,开发商通知刘小姐,未按时签订购房合同,构成单方面违约。

  在庭审中,刘小姐的代理人认为,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协议时,没有向刘小姐告知办理按揭购房的相关手续和规定,使其对按揭购房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并退还2万元定金。

  开发商朵力地产代理人否认称,购房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他认为,刘小姐不来签合同,与

房价下跌有关。 

  最后,双方均表示同意私下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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